关于计划与规则,我的思考

关于计划

我工作三年多,如果算上实习应该有四年多。在这段时间中,我在不同类型的企业中干过,期间还自己在家中做过几个小项目。发现每个公司都有自己公司的规则,项目也有相应的计划。而在这些计划与规则中,有的真的是践行了,有的则形同虚设。

在第一家公司做了大概两年(包括实习一年),真正经历的项目就两,没在这两项目的时候,基本就是做些边缘的事情,做些简单的研究。

这两个项目都是和企业相关的,第一个项目是在我来之前就已经谈好的,我在这个项目中主要负责数据上的同步,确保数据正确就OK。这个项目还没有结束,就来了第二个项目,我从这个项目中剥离出来。在交接好之后,我就开始负责这第二个项目。

后来发现这第二个项目和需求是有冲突的,有些功能复杂化,有些功能简单化。总体而言,应该比需求提到的东西工作量要大点。可是,项目在实施过程中,并没有改变计划,而是一味的直接做,前期基本还能跟上计划。可做到后面,尤其是用户验收过程中,有些东西需要修改,有些东西需要增加以及还有未完成的功能。就这样滚雪球般的添加了不少工作量,现实如此,也没有调整计划,可想而知项目到后期就不可控了,连什么时候能够真正的完成都不知道。这个时候,原来的计划就真的被架空了,完全起不到作用。

以至于,后期就是把该做的该改的全部完成,以至于两个月的项目变成了六个月。项目延期如此严重,回想起来可能有多方面的原因如管理,沟通以及技术本身的不完善都有可能。可是,我想如果计划能够及时做到调整,也许两个月的项目还是会延期,但有可能会变成三个月。为什么这么说呢,因为在六个月的项目中,并不是完全满负荷的工作的。只是因为没有个明确的计划,每次猛赶猛赶的完成一个功能,然后就乘机休息一会儿。等验收发现问题的时候,就再来这么一次循环。从而浪费不少时间,公司也没有从这个项目中赚多少钱。

我的感想是:计划怎么的都得执行的,但是这个计划不应该是从初始就固定不变的,因为可能由于诸多原因导致这个计划本身并不合理。而应该根据事情的发展,人员的变更,进行动态调节,也确保计划确实可行,隔一段时间进行验收,这样才能够比较长久的完成计划,也能够更好的在规定时间完成功能。计划做出来,然后大家跟着执行,并且都完成,这个计划才有效。大家看着这个能完成,结果真如此,就容易进入良性循环;可是,如果计划一出来,就不可完成,还不做及时的调整,计划成为空之后,就进入恶性循环,截止日期就摇摇而无期。

后面,经历了一家公司,采用敏捷模式,每三个星期一个目标,一次调整,感觉就真的不一样。

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

关于规则

无规矩不成方圆,家有家法,国有国规。这些说法,都是指行事得有规则,否则就容易乱套。可问题是规则如果出来没有执行,那就失去其意义。

对于公司,规定早晚班时间,可是由于没有任何奖惩措施。导致偶尔有人迟到一会儿,结果没什么事情,连个说的人都没有。迟到一会儿其实也没有必要追究,只是它引发的问题不容小觑。经过一段时间后,迟到的人越来越多,迟到的时间也越来越长。这样长期以往,上班时间的规定就失效。

也许我喜欢把问题放大,因为我觉得一个规则被打破之后,对于其他的规则也会有影响,导致执行力下降。

前段时间,看唐浩明的《曾国藩》,里面有个故事是说,曾国藩初期训练湘勇时,由于训练条件艰苦,常常一个营的士兵都无法到齐。曾国藩为了能够严于军纪,自己以身作则,并不惜杀一严重违反规则的将领,从此军纪便好很多。

我不是说,什么规则出来都应该严惩,如杀头这类的,更何况这个在法律上是不允许的。我只是想表达一个规则出来,一定得执行,并有相应的约束条件,否则容易忘记。这对这约束条件,还应该为其他规则配套一些奖惩措施,而且奖惩应该多余惩罚。为什么这么说呢?原因是,这样可以比较清晰的告诉大家我们做这些并不是为了惩罚谁,而是能够更好的成长,更好的发展。

而对于有些规则,如果大家没执行,也可以在想出约束条件之前,想想是不是规则本身不合理,导致现阶段本身无法执行。如果是这样的话,有约束条件也没用,还有可能给人一种不近人情的感觉。此时,应该考虑换一个更加合理的规则来解决自己想解决的问题。

还拿这个早上上班时间的事情说事。若一个公司9点开始上班,可是有些人确实住的远,并且高峰期拥堵不堪,导致路上的时间无限拉长,如果要准时赶到9点,也许得起的很早才行。也有可能家里有小孩需要照顾等等。针对这些情况,与其制定一些约束,还不如改改规则。如工作时间可以随机调控,以任务为导向,每周验收个标准;或者允许大家每周有那么几天时间可以在家办公,最终能完成任务,能为公司创造价值就好。(没办法,我才疏学浅,只能用这么个简单的例子来来回回的说)

所以说,规则制定应该要合理;在合理的情况下,再给出相应的约束条件,让大家去执行。总之大家能够践行的规则,才是好规则,计划也是这样。